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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下 餐饮经营场所聚餐指南

时间: 2020-09-28 16:34 来源: 未知 作者:北京市商务局
按照本市三级应急响应下疫情防控要求,为防止人群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,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就餐,制定本指南,适用于本市餐饮经营场所,以及在餐饮经营场所内组织和参加聚餐活动的消费者。
    1.严格落实防控指引。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下餐饮行业经营服务指引》,落实好常态化测温和验码登记等要求,做好常态化环境监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,在店内外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“一米线”,提示顾客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,提倡非接触式点餐、结账,推行公筷公勺或分餐制。
    2.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餐。提倡“能不聚则不聚,能少聚则少聚”。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,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不宜参加聚餐活动。建议儿童、孕妇、有慢性病的老年患者不参加聚餐活动。
3.控制聚餐人数和时间。不宜举办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餐活动,尽量避免邀约众人聚餐;聚餐时间能短则短,尽量避免长时间聚餐聊天。婚礼、生日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,要根据人数合理安排场地,控制人员流量和密度,邻桌间距建议保持2米以上,提倡非同桌顾客不串桌。
4.聚餐期间保持良好通风。尽量避免在没有窗户及进排风设施的房间聚餐。聚餐过程中保持开窗自然通风,或开启排风扇等装置保持空气流通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按照《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(第四版)》执行。
    5.聚餐者应做好个人卫生及防护。就餐者离开包间或座位时要科学佩戴口罩,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;遵循卫生礼仪,咳嗽、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,纸巾弃置于垃圾箱内;不随地吐痰,不酗酒失控,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;注意手卫生,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、眼、鼻;接触公用物品或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,以及饮食前后必须洗手,或用免洗手消毒剂;鼓励使用公筷公勺或采取分餐制用餐,提倡敬酒时不碰杯。
6.保持就餐环境卫生清洁。加强公共用品用具清洁消毒,对顾客接触较多的部位加大清洁消毒频次。洗手间保持清洁,在洗手处提供洗手液,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,提倡使用自感应式水龙头。及时清理垃圾,保持环境清洁。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;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,做到勤洗手、着装整洁;积极劝阻过量饮酒、聚众酗酒等行为,倡导文明健康聚会风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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